新闻中心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2      来源:       字号:[ ]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委办,区各有关部门:

201846日至8日,无锡全市连续3天发生3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致3人死亡,419日,我区无锡嘉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1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致1人死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根据无锡市安委办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就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季度全市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分析

从全市一季度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类别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37.5%,死亡9人,同比上升28.6%;物体打击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25%,死亡6人,同比上升100%;起重伤害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20.8%,死亡5人,同比上升25%;机械伤害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12.5%,同比下降50%。道路安全事故方面,一季度全市涉酒事故致15人死亡,同比增加5人,上升50%

从一季度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原因分析,23起生产安全事故亡人事故中,有9起发生于安装维修拆除设备、高处作业等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有8起与吊装作业有关,其中6起是吊运大型工件时违规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行车吊钩脱钩的有3起,12人死亡事故也是发生在吊运作业时;危险作业防护装置失效、现场无专人指挥的有5起(事故原因为多选项,以上事故起数存在重合)。

值得注意的是,4月份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中,又有2起发生于吊装作业中,并导致2人死亡。

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预判

4月份温度逐渐上升,生产经营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再加上旅游进入旺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和消防等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难度加大。加上雷电气象逐渐增多,气候条件变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016年、20174月份事故情况看,4月份一直是事故上升期和事故多发期。近两年4月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亡人数分别比上个月上升23.3%人、34.3%人;近两年4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分别比上个月上升36.4%和持平。近两年4月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亡人数、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占全年事故死亡人数的百分比约为9.5%11.7%,均高于平均值8.3%

20174月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类别分析,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33.3%20%13.3%。从当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15人来看,有10人死于违反工作纪律或操作规程,有3人死于适用不安全设备设施,有2人死于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有1人死于吊装作业(事故原因为多选项,以上人数存在重合)。

三、下一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做严做细做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关口前移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把关关口前移到一线,从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点开始把控好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重心下移就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深入现场、深入基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的监管力量,从控制事故提升为控制风险。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针对近期和历年4月份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特点和规律,要深入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力争根治同类隐患,严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和火灾等同类事故发生。要根据各地或各有关部门职能范围事故特点,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分解实,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复整改、事故反复发生”的恶性循环。要举一反三,把整改事故隐患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对去年同期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切实把整改过程和成果转化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实效。

(二)措施加码,力度加强,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交警部门要持续开展“亮尾行动”,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建设部门要严查建筑施工安全带佩戴、工作面设备安全等问题。安监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抓手,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中要突出对占比较高的事故原因有关行为的查处,如未依法依规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工作纪律或操作规程、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危险作业现场未设专人指挥等行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培训,特别是吊装等未经岗前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应一律严格依法查处;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切实解决近期连续多起吊装作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三)明确目标,压降事故,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有力地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安委办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业农村、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交警部门要以“酒驾”整治为抓手,强化严重交通违法管理。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气候干燥,极易引发火灾等特点,持续推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抓牢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工业园区老旧厂房等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的隐患治理。要做好历年来4月份发生的典型事故的警示宣传教育,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关闭窗口